关于教职工个人科技成果归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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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年12月17日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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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未归档的个人科技成果将影响计分和奖励。请各学院、部门通知教职工尽快将2008年度及以前未归档的个人科技成果相关材料报送档案馆归档。归档时请带上归档证、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成都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不需原件或复印件);无归档证的教职工可在归档同时办理。
档案馆咨询电话: 84616034
地点:图书馆五楼
档案馆 科技处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