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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推报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浏览:647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5:33 字体:【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青年团员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23日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团中央基层建设部 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奖励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84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6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成都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戌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学校团委推荐;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止2024年暑假前,成都大学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六、工作安排

1.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学校-学院-支部”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学院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2. 各学院于2024年2月23日前按类别可分别推举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对学生信息与自强事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信息与自强事迹真实性、是否符合相关报名条件、是否获得相关媒体报道)。

3. 报送材料应包括: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1、2)、自强事迹佐证材料与公示截图。学院将经公示后的推荐学生相关资料电子档以“学院名称+2023自强之星”格式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sh@cdu.edu.cn。

4. 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通过评审程序推荐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将人选推报工作与青年典型树立工作相结合,营造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联系人:谭岸柯 

联系电话:18228158465


附件: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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