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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成都大学第四届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浏览:1709 时间:2006年05月15日 16:34 字体:【
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增强对各种疾病的抵抗能力,校工会将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举办成都大学第四届游泳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6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2:00。
二、比赛地点:学校游泳池。
三、比赛项目:
1.个人项目:
A.50米蛙泳计时赛;
B.100米自由泳计时赛;
C.400米自由泳计时赛。
2.集体项目:
200米(4人×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赛。
四、年龄分组:
A组:51岁——60岁, C组:31岁——40岁,
B组:41岁——50岁, D组:30岁以下。
五、比赛办法:
1.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计时赛:
按男女年龄分组比赛,分别计时。
2.400米自由泳计时赛:
①此项目比赛不限姿势;
②凡是参加此项目的男女运动员,不分年龄,只要游完,按年龄分组计时成绩由低到高分别按年龄组录取三个等级;
③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无特殊情况不能抓靠泳道线和出发台休息,否则违例,取消成绩。
3、团体接力赛:
参加比赛的各个学院工会、部门工会参加比赛时,必须派出3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组成(4×50米)混合接力队参加比赛。
六、报名要求及时间:
1、凡是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的在编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各学院工会可以独立组队参加比赛;
3、凡是参加比赛者,均在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按年龄性别报名登记;
4、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务必于5月25日之前将本部门报名单送交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5室)。
七、获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每个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者(队)的50%确定,依成绩排列名次;
2、师范、学前教育学院、医护学院录取及奖励,参照本办法录取,奖励办法由各学院工会自行确定。
3、优秀组织奖及奖励办法:
①按学院工会、部门工会实际参加人数累计积分,即:参加1人计1分以此累计;
②校领导参加比赛,增计1分,记分记在所属部门工会;学院的领导,各部门教授、中层干部,副教授参加比赛增计1分;
③女职工参加比赛者增计1分;
④按累计积分和各学院、各部门的职工人数百分比例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奖励前三名。
八、其他
1.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由体育部体育教师担任。
2.身体患有疾病者谢绝报名参加比赛。
3.凡是参加比赛者,必须穿深色正规游泳衣裤。
4.在参加比赛和观看比赛时,请严格遵守游泳池的管理制度。
5.比赛日期如因天气原因,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成都大学第四届教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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