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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浏览:1415 时间:2009年05月19日 15:16 字体:【
我校办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进入教育能力的认定阶段,请申办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同学做好教育能力认定的准备。

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1、请相关同学于5月25日前,到成都市教育局教育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缴纳教育能力认定费,同时需交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盾路57号,省公安厅旁)

2、教育能力时间、地点和形式的具体安排,请关注www.cdjyrc.com。

3、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 陈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16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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