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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924 时间:2009年01月06日 17:42 字体:【
各学院、部门: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0年3月2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
2、一般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10万元;
3、青年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8万元;

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学科范围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目中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3、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除应用经济学科外,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五、时限规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六、限项规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4、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八、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九、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见附件。

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请申请人于2009年3月2日前将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科技处统一制作申请书。

附件:
1、2009年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09年《课题论证》活页
3、2009社科基金项目指南条目
4、2009年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技巧


联 系 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科 技 处
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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