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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17.10-2018.9空调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条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中国制冷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以上第1、2、3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更正为:“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条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1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成都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成都大学招待所)一楼C105、C104办公室。”
更正为:“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6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成都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成都大学招待所)一楼C105、C104办公室。”
成都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