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关于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06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12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我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四川教育网上报名(在网上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四川教育网址:http://www.edusc.cn。
3、报名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和其它相关资料,同时据实填写《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此表在四川教育网上下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届毕业生,于6月23日下午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06年6月25日;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内容: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承担“特岗计划”教师工作应具备的相关基础知识。。
特此公告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的信息公告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2006年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共2348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649名(政治72名,语文209名,数学272名,物理164名,化学133名,生物95名,地理90名,历史71名,外语279名,信息技术86名,音乐76名,体育50名,美术52名);农村小学教师699名(语文195名,数学190名,外语127名,信息技术52名,音乐58名,体育36名,美术41名)。各设岗县分学校类别、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表《四川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的)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志愿服务岗位要求(招聘的初中教师原则上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招聘的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并能适应申请服务的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计划”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2、“特岗计划”教师在聘用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计划”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其它相关优惠政策。
4、“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并报省人事厅、教育厅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计划”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笔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适当加分:
⑴ 凡生源地学生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镇教师的加10分;
⑵ 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⑶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省级以上“三好生”加10分,校级“三好生”加5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
⑷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学生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镇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6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学生就业部门(学校行政楼113室)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生毕业生在四川教育网上报名(在网上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四川教育网址:http://www.edusc.cn。
3、报名注意事项
⑴通过现场报名的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其毕业生资格由所在学校认定,并验证身份证原件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和其它相关资料,同时据实填写《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在四川教育网上下载。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在所报名的高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领取准考证。
⑵通过四川教育网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除在网上据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外,必须在网上确定参加考试的地点,并下载填写《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登记表》(未真实填写的,一切后果自负)后,交所在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查核实,由本人寄往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编610041,通信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进行资格审查(如在领取准考证前两天未收到报名登记表的,其报名资格自动取消)。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考试前两天到所报名参加考试地点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成都考点考生到四川省人事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一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同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并准备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和其它相关资料,待面试时交面试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时间:2006年6月13日。
5、领取准考证:2006年6月23日上午9:00—下午16: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通过四川省教育网报名的人员到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领取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06年6月25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承担“特岗计划”教师工作应具备的相关基础知识。。
4、公布成绩:2006年7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四川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七、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各学校类别及学科岗位设置数1: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数不足相应岗位设置数的1.5倍的,以参加笔试考试人员为面试人选),并通过四川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打分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2006年7月10日上午8:30开始。
4、面试地点:设岗县所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八、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县、分学校类别、分学科)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名人数少于设岗数,以面试合格人员作为参加身体检查对象)。
2、身体检查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2006年7月13日上午8:30
4、体检地点:待通知。
5、若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申请的设岗县服务岗位的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体检结束,向社会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九、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与申请的设岗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志愿申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由申请的设岗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
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十、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涉及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查阅。本简章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