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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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选报心理健康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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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保证我校心理健康工作持续而有效的发展,我们诚请各学院领导选派一名辅导员担任本学院的心理教师(要求:热爱学生、对心理健康与咨询工作有兴趣)。心理教师将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并在我中心的指导与支持下开展各项相关工作,我中心将为心理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方面的专业培训。

新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即将全面开展,恳请各学院领导在本周内将选出的心理老师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我中心邮箱:xljkzx@cdu.edu.cn。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0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