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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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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认真做好2006年秋季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决定于9月5日至9月8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学校发展大计,事关学生健康成才,做好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院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2.本次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多层次、抓重点。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清除盲区,堵塞漏洞;要组织干部和教师按照《安全责任书》的责任范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安全隐患,即查即改,真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突出重点,对学校各校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餐厅、体育场馆等人员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教学楼、学生宿舍、综合楼、行政楼、艺术楼、体育馆等重点部位安全通道的畅通;强化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药品的管理;落实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有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防止食物中毒;对查出的危房要坚决停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要立即拆除和修缮;学生宿舍要杜绝乱拉乱扯电线和其它违章用电现象,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及其他伪劣电器,严禁学生点蜡烛照明。

3.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的教育,认真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各院系要利用教师学习和学生集中活动的机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消除师生松懈麻痹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各校区要安排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校园治安工作,保安人员要24小时值班,完善门卫保安制度,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保持与公安部门联系畅通,坚决制止外来侵害和不健康的行为在校园发生。要结合大检查活动,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各校区实际情况开展应急逃生(避险)、防盗防骗等知识教育。
5.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查。各校区要组成安全自查小组,于9月15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学校保卫处。对不能认真开展自查和不按要求上报情况的校区,将进行全校通报,并责成校区限期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是否实施;
2.防火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设置是否合理、齐全、有效;
3.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是否设置,电器线路、电器设备等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4.食品采购、贮藏是否安全,食品加工是否卫生要求,饮食用品是否消毒,出售的菜品是否留样备查,饮用水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安全工作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
6.校区干部和保卫人员的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7.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及设施、围墙(护栏)等构筑物是否安全;
8.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的管理使用是否按要求操作;
9.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检查方式

1.自查与督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督查为辅,各院系(校区)要加强自查力度,常抓不懈。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各院系(校区)要把安全检查作为常规工作来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成 都 大 学
二〇〇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成都大学安全工作督察组人员名单[/url]upload/files/20060906092308303541024_www_zg911_cn.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