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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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演艺教学中心”学生新学期报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5日
由于我校与四川辉煌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办学的原“成都大学演艺教学中心”的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与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不符,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经2006年4月5日学校第九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撤销原成都大学演艺教学中心,成立成都大学艺术学院,由学校独立举办。现将原“演艺教学中心”学生(含成人教育的学生)新学期报到注册缴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缴费行课的时间和地点

新学期报到注册缴费时间为2006年9月2日至3日;报到地点在学校的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成都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84616313、84616312);缴费地点与成都大学本部的学生相同,由计财处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统一收取;9月4日正式行课。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成都大学演艺教学中心”已经撤销,同学们不得再接受或参加其安排的任何活动和任务,不得再向原“演艺教学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2、学生住宿由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会同艺术学院在报到时统一安排。

3、原“演艺教学中心”以前收取的其他费用的收费凭据,请同学们妥善保存,待学校与四川辉煌影视制作公司处理原“演艺教学中心”善后事宜时一并清理解决。

以上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成都大学教务处、成都大学学生处、成都大学计财处
成都大学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成都大学艺术学院
20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