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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新增设置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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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和审批备案规定》和《成都大学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申报2007年新增设置本科专业,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做好本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的原则意见
1、各院、系(部)依据成都大学《成都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自己的学科专业定位和特色申报专业。申报的专业尽量与已有的专业基础相近,有较合理的师资队伍、实验条件等共享资源,有明确专业方向,体现学科特色和优势。
2、专业论证要客观,实事求是。要充分、科学地论证新上专业的生源市场和就业前景,对兄弟院校开办该专业的情况做深入分析,找优势、找差距,并能办出特色,特别是要对就业市场做出清晰的分析和判断。
3、各院、系要负责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对拟新上专业要从教学基本条件、师资队伍、专业培养方案等方面作全面落实和论证,明确专业开办后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客观合理地提出短期、中期的建设方案。学校优先考虑培养方案科学、可行,建设难度小的专业。

二、新增专业申报的具体要求
1、新增专业申报材料一律填写《普通高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并将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于2006年9月5日前报教务处,申报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目录外专业的申报材料还需附新增专业的专家论证意见。
2、申报材料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申报专业论证报告(包括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人才需求分析);
(3)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4)专业基础与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学历、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所在教研室、承担课程等信息。);
(5)专业设置所具备的办学条件。

学校拟于2006年9月初对今年各院、系(部)申报的2007年新增专业采取各单位汇报、校学术委员会论证、评议后推荐上报。


成都大学教务处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