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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享受建行爱心基金学生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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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2005年“建行爱心基金”现已将经费划拨到学校,根据中国建设银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建行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请各学院按《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建行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办法推荐学生。
一、推荐条件
1、家庭经济确实困难,2003-2005级学生。
2、2005学年中未接受其他类似资助(如国家、四川省政府助学金、红十字资助、广州助学金等)。
3、成绩较好,未受过任何学校纪律处分。
二、推荐时间
2006年11月9日——2006年11月13日
三、金额(1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工业制造学院(1人) 美术学院(1人) 管理学院(2人)
生物产业学院(2人) 电信学院(2人) 外国语学院(1人)
城乡建设学院(1人)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人)
经济政法学院(1人) 旅游文化产业学院(1人)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人)
请各学院(部)于2006年11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按如下格式交到学生处助贷中心(Email:cdzdzx@cdu.edu.cn)。
单位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学生处助贷中心
200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