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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酝酿推选中共成都大学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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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成都大学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出席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也已顺利完成。根据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需按程序酝酿推荐与确定新一届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和中共成都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以确保代表大会顺利进行。现按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党委委员与纪委委员的职数设置及推选原则

1.两委会组成人员职数设置

根据《四川省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局党组审批,我校新一届党的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其中党委委员21人,党委常委会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7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

2.推选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原则

(1)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2)德才兼备、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5)两委成员除纪委书记外,人选一般不交叉重叠。

二、新一届党委委员与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条件

1.党性强,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与政治责任感,有较强的决策能力。
3.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在学校的教育、管理改革与学校发展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拥护。
5.人选当选后,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4年)。

三、新一届党委委员与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
1.各选举单位根据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组成职数规定,通过组织党员自荐报名、联名推荐、组织推荐、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推荐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推选两委会成员推荐人选,报党代会筹备组办公室。
2.党委汇总各选举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按照多于两委会规定职数20%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并对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3.初步人选名单及人选基本情况材料返回各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充分征求全体党员意见,同时注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后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4.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比照两委会职数规定,确定两委会与党委常委会成员、以及两委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5.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市委组织部批复,确定两委会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四、酝酿推选有关工作要求
1.两委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工作是保证我校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选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规定程序精心组织,确保推选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各选举单位在推选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大会筹备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4616046,行政楼311室。
3.推选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


附件:1、酝酿推选两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日程一览表
2、关于推荐两委会成员有关工作的补充说明
3、党委委员提名表
4、纪委委员提名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