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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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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分团委、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导和激励青年参与志愿服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校内外志愿者服务,为成都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以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2006年度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开展本次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青年志愿行动先进集体、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个人、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

二、参评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各学院(部)、社团在2006年内涌现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先进集体、优秀项目和优秀组织。
(二)优秀个人参评对象为由志愿者组织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在校志愿者。高度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通过志愿服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成效明显,在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0小时(需有证明材料)。
(三)先进集体的参评对象为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级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集体(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站、志愿者服务队等)。能够紧紧结合成都市发展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围绕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和大型社会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四)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参评项目应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志愿者队伍,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显著的服务成效,有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开展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个月,服务总时数不少于2000小时。

三、推选程序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各个奖项的推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终审评选,产生集体、个人、项目和组织等奖项并及时向团市委上报。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与申报:各学院(部)分团委、社团严格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材料汇总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产生候选集体、个人和项目。

3、评议: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评选,确定上报对象。

4、公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拟上报名单在成都大学校团委网站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5、报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分团委、社团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加强注册志愿者考核和评价结合起来,与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化发展。

2、各学院(部)分团委、社团于2007年1月23日前将推荐参评对象名单及推荐登记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校团委。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统一为A4纸打印文字,一式二份,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dutw@cdu.edu.cn。(联系人:陈永凤;联系电话:84616131)推荐材料未按时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2006年度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2006年度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
附件3:2006年度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个人推荐表
附件4:2006年度成都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推荐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7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