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十一五”发展规划近期若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6日
来稿单位审核 编辑
责编
各学院(部)、各部门:

《成都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于上期末以校发〔2007〕4号文下发,在面向全校各学院(部)、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经多个不同范围、不同层次座谈会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本学期初已进一步修改形成《成都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讨论稿)》。按我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程安排和学校“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意见,此讨论稿将与各子规划(讨论稿)和各学院(部)、直属业务单位规划(讨论稿)一起编印成册,于本学期初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讨论并进一步征求意见,3月底将形成《成都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草案)》,提请学校第五次党代会审议。现将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各子规划和各学院(部)、直属业务部门规划,需要经过初稿、讨论稿、草案和定稿四个阶段。初稿经相关会议讨论和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形成讨论稿,讨论稿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草案,草案经相关会议审议后形成定稿。

二、各子规划承担部门和各学院(部)、直属业务部门在开学一周内召开对初稿的相关讨论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划,在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于3月16日(第二周星期五)前将修改形成的讨论稿(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交发展规划处。为保证及时编印下发,各部门务必准时交稿。

三、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对已下发的《成都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校发〔2007〕4号文)的讨论修改意见于3月16日前反馈到发展规划处,以便在汇编前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各类规划的各项指标要与学校总体规划的相关指标实现有机衔接,编写格式可参考《成都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大校字〔2006〕60号文)中所提供的编写提纲。

五、按照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各部门《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意见》在总规划、各子规划和各学院(部)、各部门规划(讨论稿)公布后于3月末形成,本次不编印成册。




发展规划处
二○○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各子规划目录及牵头单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