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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已有校外办学站点重新登记和新建站点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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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区:
为促进我校成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各学院校外办学站点,学校将开展各学院已有校外办学站点重新登记和新建站点的审批工作,请有建点办学的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联合办学的有关审批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招办(红星路一段昭忠祠街88号),学校审定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逾期不报,不再补办。

主要材料包括:
一、联合办学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主要是办学条件和办学场地包括管理、师资、教学、后勤保障等;

二、联合办学单位事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联合办学单位办学许可证书复印件;

四、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站(点)审批表(下载样表)

五、校外办学点联合办学协议(一式六份、下载样表)

附件: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站(点)审批表
标准协议1
标准协议2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