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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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数据再次核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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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处室资产管理员:
为搞好学校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顺利通过国资委资产清查,现急需再次核对资产数据。请务必在14、15日两天内到国资处领取相关资料,并于19日(星期一)前将领取的所有相关资料全部交回到国资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