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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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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07)59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拟从我校选派一名汉语教学志愿者赴美国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我校正式编制在职教师
二、 选拔程序:
自愿报名, 部门推荐, 学校推荐, 教育厅初选, 中美双方择优录取
三、 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合职业品德身心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 为我校正式编制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 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 有较好的英语应用能力, 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CET6)以上水平, 或托福、雅思考试成绩优秀;
5. 普通话流利, 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以上;
6. 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7. 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四、 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 按期回国后全额退回。
五、 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为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国际往返旅费, 每人每月1000美元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美方提供住宿、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
六、 服务期限:1年
七、 候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1. 《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可由国家汉办网站下载;
2. 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6. 身份证复印件;
7. 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 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9. 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成都学院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
八、 时间安排:
请有意报名的老师于3月8日前将所准备的材料交到学术交流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106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3月10日前统一将材料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厅组织初审后,送国家汉办。

九、 咨询电话: 8461607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