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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四项清理”专项工作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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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我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四项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我校清理工作情况反馈给大家。

一、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小组。根据四校合并建立新成大的实际情况,学校党委决定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治校;重在教育干部,预防不规范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发生;从源头上治理,消除财务风险隐患,杜绝腐败和职务犯罪现象发生。开学初,学校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清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党字[2006]24号)和《严禁乱收费的通知》(校字[2006]52号),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10月以来,学校党委、纪委组织开展了针对党员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纪委、宣传统战部联合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宣传;各学院总支也陆续开展了党员廉洁自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二、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工作。

按照党委会决定,学校纪委协调计财处、审计处、监察处组织开展了各学院、各部门清理“小金库”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工作。各学院、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分别填报了清理“小金库”自查表和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登记表,合并新进入的学院填报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表。据清查,自2005年学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以来,除个别行政处室仍有“小金库”遗留问题外(已在自查清理期间上缴学校),均未再次发现存在“小金库”现象。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也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目前,新合并进入的几所学院财务已经完全统一管理,也没有发现违反财经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煤矿情况进行了清理登记。

学校纪委还对139名领导干部、领导干部配偶及其子女经商办企业和投资入股煤矿进行了清理登记。清理结果表明,我校领导干部均未经商办企业,均未投资入股煤矿,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也未发现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四、就我校四项清查情况,学校纪委、计财处已经分别按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以及成都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财政送交了“四项清理”专项工作第一阶段的自查报告。

另外,11月,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第二阶段的部署安排,南充与成都两市开展了交叉检查。
12月6日,成都市财政局召开会议通报了检查情况,对交叉检查中一些被抽查到存在私设“小金库”和商业贿赂的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同时,对成都市市级各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的5点要求:
1、 严格执行预算;
2、 专项资金使用应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和使用标准;
3、 严禁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4、 严禁滞留专项资金。

从12月11日起,“四项清理”的专项检查工作进入省上直接检查的第三阶段。请我校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并再次对前阶段清理检查工作进行梳理,对不足之处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上检查的准备工作。


成都大学纪委(监察处)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