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工资财政直发项目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29日
来稿单位审核 编辑
责编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要求,从2007年1月起,我校将全面实行在职职工工资财政直发,为方便教职工了解其构成,现作出以下说明。

一、直发工资组成部分:

1、校本部

工资:固定工资、活工资、老粮贴、驾贴、回民补贴、保留津贴、生活补贴;
扣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2、医护学院

工资:固定工资、活工资、教护提高10%、教护龄津贴、老粮贴、驾贴、回民补贴、保留津贴、生活补贴;
扣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3、学前教育学院

工资:固定工资、活工资、教护提高10%、教护龄津贴、老粮贴、驾贴、回民补贴、特级教师津贴、保留津贴、生活补贴;
扣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4、师范学院

工资:固定工资、活工资、教护提高10%、教护龄津贴、老粮贴、驾贴、回民补贴、特级教师津贴、保留津贴、生活补贴;
扣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二、发放时间:每月5日前。

三、代发银行:工行城南支行

四、原月初发放的适当补贴是由学校预算外资金给付,不属于财政直发支付项目,故调整到月末与津贴一同发放。

五、关于2007年1月直发工资发放的补充说明:按财政局安排,1月份的保留津贴、生活补贴调整到月末与津贴一同发放;学前学院在直发工资中发放了班主任津贴;学前学院和师范学院在直发工资中代扣了工会会费。从2007年2月起按第一项规定统一发放。


计财处
200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