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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统一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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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了实现学校的平稳整合,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合理优化和配置资源,做到财务统一管理,根据2006年9月20日成都大学第9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决定从2007财务年度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将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护学院的年度收入和年度支出纳入学校总体收支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统一预算管理,即统一预算编制,统一预算内外收支。
一、在人员支出预算中,将校本部(含都江校区)、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护学院在职职工的工资、政策性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进行统一安排,并统一发放或按标准缴费;
二、对校本部(含都江校区)、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护学院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津贴予以统一安排,按照校本部离退休人员“月津贴制”的方式发放;
三、对各学院的教学津贴,学校将实行二级管理,在学校总体预算分配教学津贴的基础上,学院有权进行二次分配;
四、对全校的基本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学校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
学校的年度收支预算和部门经费安排由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为保证统一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各个职能部门须制定出结合自己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申报2007年度部门办公经费及项目经费时,将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护学院的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一并考虑,统一报送预算申请及项目库等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各归口管理部门
成 都 大 学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