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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06年秋季学生勤工助学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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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各用工单位和各位学生:
为使我校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上岗学生是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研究决定,对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2006年11月14日下午2:30—5:30
二、招聘对象:持有学生证且在学生处助贷中心有家庭经济困难备案的我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招聘地点: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1、学生先登陆成大网站进入学生处助贷中心下载勤工助学申请表,填写完后到学院盖章;
2、学生凭盖章后的申请表到相关用工单位应聘。
3、用工单位通过用工面试,同意录用后收取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书,并于2006年11月16日之前送交学生处助贷中心登记备案。
4、学生处助贷中心对上岗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成都大学学生处网页上公布。
5、被录用的学生于2006年11月16日到用工单位报到上岗,接受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及考核管理。
五、要求:
1、各用工单位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如后附件,如果确实需要变化,需出具书面报告,报校学生处助贷中心批准。
2、招聘现场必须是本单位有关老师负责,不得委托学生招聘,如不到场招聘,视同放弃用工要求。用工量较少(5人以下)的单位可以委托校学生处助贷中心招聘,但必须提前报校学生处助贷中心。
3、用工单位对不录用的学生不收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便于学生到其他的单位应聘,一旦收取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视同录用。
4、用工单位已经招聘的学生,必须将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于2006年11月16日前交到学生处助贷中心备案,没有及时备案或超计划招聘的学生,学生的工作酬金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5、持伪造证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上岗资格,并依照《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附件:成都大学2006年秋季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计划表

成都大学学生处助贷中心
200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