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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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专业人才信息资料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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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的需要,拟对校内相关专业人才情况进行初步了解,为建立学校评标专家库做好准备。请各学院(部)予以积极配合,全面、如实提供有关专业人才信息资料。

1、具有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以上专业资质;

2、相关专业:

(1)工程建筑、机械类;

(2)教学仪器、设备类;

(3)经济类(如会计师)

(4)自动化(计算机科学)及电气类;

(5)图书采购类;

(6)包装、设计类;

(7)律师;

(8)其它;

3、请各学院办公室(或本人)于6月30日前填写“校内专业人才个人情况表”并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行政楼303室)。

附:校内专业人才个人情况表






成都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0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