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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图书馆职工家属办理借书证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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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图书馆拓宽服务范围,增设了为教职工家属办理借书证的服务项目。办法如下:

1、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家属或子女办证,须职工本人写出书面担保,并有所在部门盖章证明,承担书刊赔偿、污损等相关责任,方能办理。一个在编职工可以为家属办理一个借书证,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身份证来馆办理。若无担保书,则按校外人员办证规定:交办证押金200.00元,工本费6.00元,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身份证来馆办理,退证时还清所借书刊,凭收据退还押金。

2、家属借书证有效期为一年。若需延期使用,须带上相关手续来馆办理。

3、借书证丢失须立即到馆挂失,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持证人及其担保人承担。补办证须凭本人身份证,交工本费6.00元到馆工具书室办理。

4、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涂改,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将暂停借阅、扣证,并视违规情况处以罚款。










图书馆
20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