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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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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了解,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工作。并于每月25日—30日将新的登记表和学生名册交到学生处助贷中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可以申请认定:

  1.孤儿,其它亲属无资助能力;
  2.单亲,且无固定收入;
  3.父母一方常年卧病,需长期住院治疗;
  4.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不足以支付学费;
  5.父母均下岗,且无固定收入;
  6.家庭所在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
  7.家庭人口多,收入少,经济困难;
  8.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9.本人在校期间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低于学校所在地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10.其它异常变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费。

  备注:相关表格可到学生处助贷中心网页下载。





                                 成都大学学生处助贷中心
                                   2007年4月4日
附件: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