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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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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处级部门:

去年6-7月,学校对中层干部进行了全面调整和重新聘任,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此次聘任的处级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现试用期满,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试用期考核,对处级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试任职务情况作出评价,为正式任职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2006年6-7月学校所有实行竞聘上岗的处级干部 (学校党委直接任命的有特殊规定的处级干部进行届中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做好试用期间工作总结,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总结于6月1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邮箱:cdzzb@cdu.edu.cn)。总结字数不超过1500字。

总结内容包括:(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2)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3)试用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需细化、实写);(4)工作投入情况(如用于管理工作时间,上课时数的说明);(5)廉洁自律情况;(6)主要不足。

2、各单位组织考核测评和组织考察

(1)学院(部)考核对象测评范围为:所在学院(部)全体教职工。

(2)机关处室、直属业务单位考核对象测评范围为:支部所属部门的全体教职工。

(3)考核工作组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谈话对象由考核工作组临时确定。

(4)测评和谈话时间安排为:6月18日-7月3日。请各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并尽早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五、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工作组统计测评结果并综合考核情况,形成每位干部的综合材料,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考核对象的使用。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