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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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心理委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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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学习和就业压力的增加,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呈现增加的趋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问题预警和危机干预体制,请各学院做好心理委员的筛选和管理工作。

1、在院学生会下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部”,选拔心理干事2名(男女各1名)。

2、各学院在非毕业班选拔心理委员1名。

请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做好这项工作,于4月2日以前将院心理干事、各班心理委员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后,交到师生活动中心303室。我们将于近期开展心理委员的相关培训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xljkzx@cdu.edu.cn

具体选拔要求请见附件:心理委员的选拔与培训


成都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0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