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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学院行政人员津贴、教师课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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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保证下学期各学院行政人员津贴、教师课酬的正常发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于2007年8月底之前将下学期发放表统一报送人事处,计财处将在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分6个月平均发放津贴、课酬。

2、若有学院未按时报送发放表,人事处将根据该学院本学期每月发放数暂时核定下学期每月发放数,待学院报送发放表后再做调整。

3、若各学院有除上述津贴、课酬以外的人员费用发放,请每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计财处将在当月月底发放。


成都大学人事处
成都大学计财处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