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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评选成都市2006—2007学年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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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都江校区:

根据成教宣[2007]13号文件(关于评选成都市2006--2007学年度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市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校评选高校优秀辅导员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全校推荐12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2.思想作风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勇于创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广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均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市属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于6月11日之前报校学生处思政科;

3.学校定于6月13日下午2:30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进行公开评选。

4.评选出的成都大学市属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5、评选出的成都大学市属高校优秀辅导员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评选出的成都大学市属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须填写市属高校《成都市属高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于6月17日交校学生处思政科。

学生处
2007年6月6日

附件:成都市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