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分工会:
经学校研究,我校定于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举行社会实践活动。教职工由各分工会统筹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活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一、活动主题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学校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今年重点工作,结合本学院、本部门具体情况,深入实际了解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二、活动要求
1.4月11日(星期五)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调整安排,并将补课安排汇总后于第八周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备案。
2.请各分工会于4月9日前到工会115办公室领取相关资料。
3.各学院、各分工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预案;各分工会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安全预案报校工会,各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务必于4月10日前报学生处。
4.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于4月30日前向校工会提交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按学生处要求上报。
学校办公室
200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