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门:
为活跃学校学术氛围,提高教师参加学术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教授每年面向全校开展学术讲座不少于一次,副教授每年面向全校(或学院)开展学术讲座不少于一次。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为保证本年度学术讲座有序开展,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及部门拟定将本年度学术讲座计划,按附表格式于4月10日前以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形式(邮箱:cdkyc@cdu.edu.cn)报科技处;
2.请各学院及部门在举办学术讲座前三个工作日,将学术讲座具体安排(主讲人及内容等)报科技处,以便上网及学校备案。
附表:
成都大学2008年学术讲座计划表
科技处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