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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成都大学“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各学院(部)分团委: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我校共青团秉承“五四”精神,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在全校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成都大学“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红旗分团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名额及范围:
1.“优秀团员”:各团支部按团员人数的8%推荐;
2.“优秀团干部”:特指各级团组织干部,按团干部人数的30%推荐;
3.“十佳团员”: 各分团委、校学生会、学生宣传中心、学生艺术团、社团联合会各推荐1名;
4.“十佳团干部”: 各分团委 、团委直属部各推荐1名;
5.“红旗团支部”: 各分团委推荐1名;
6.“红旗分团委”:按照校团委2007年度工作总结会评选结果,前2名推荐参加成都市先进基层团组织评选,3-6名参加成都大学红旗分团委评选。

二、 评比标准:
1.“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红旗团支部”、“红旗分团委”的评比标准详细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特别说明“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学年总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凡在团校培训中没有合格的团干部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三、评比要求:
1.各项评优工作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以民主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并将结果在所在学院(部)、部门公示。如被检举被选人未通过以上程序,将取消其评选资格,该团员所在集体也将取消集体评优资格。
校团委直属部、校学生会、学生宣传中心、学生艺术团、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本部门民主评议,经所在学院(部)鉴定后报校团委审核。
2.推荐的“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 “红旗团支部”需上报1000字事迹材料及100字简介,并准备3分钟演讲,校团委将组织公开评审会。

四、时间安排:
1.各分团委于4月25日前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单和“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文字材料交到校团委(附电子文档)。
2.5月初,召开2008 年成都大学“十佳团员”、“十佳团干部” 、“红旗团支部”评审会。
3.拟发展的新团员材料请于4月25日前交到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208,值班时间12:30-13:30,18:30-20:00,《入团志愿书》请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