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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大学一般行政职务晋升条件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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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08﹞7号

关于印发《成都大学一般行政职务晋升条件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成都大学一般行政职务晋升条件及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3月19日经学校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成 都 大 学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成都大学一般行政职务晋升条件及实施细则


一、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晋升一般行政职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积极工作,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服务,坚持原则,敬业爱岗,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有奉献精神。

(二)业务条件
主任科员:较好地承担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的任务,能够熟练地起草重要文件和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完成工作任务效率高、质量好。

副主任科员:熟悉和掌握本职工作业务及有关方针政策与规定,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能草拟一般性业务文件和工作总结,有综合分析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起骨干作用。

科员: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以及业务知识,能独立处理一般性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事员:基本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政策规定,掌握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了解本职工作的内容和处理程序,能完成一般性具体工作。

(三)任职年限条件(见附件

(四)同一职务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方可晋升。连续二年获得优秀,其晋升年限可缩短一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晋升年限延长一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不合格,应至少降低一个职务等级。

二、晋升工作实施细则:

(一)一般行政职务任现职时间以周年计算,必须符合工作年限要求,方可按晋升条件进行推荐。

(二)直属业务机构中的专业技术岗位及行政管理部门中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按其所从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晋升,原则上不允许晋升一般行政职务。

(三)学生政治辅导员属教师编制,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序列晋升教师职务。

(四)原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转聘行政管理岗位,在行政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可按本人工作时间、学历及取得时间,比照同条件行政人员转聘一般行政职务,但最高只能转聘副主任科员;如年龄在50岁以上且工龄满30年的人员,如原有中级职称的可转聘为主任科员。

(五)原系行政管理岗位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年满50周岁以前,必须按其所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申请晋升该专业技术职务,学校原则上不批准晋升一般行政职务。已满50岁的,可允许继续晋升一般行政职务。

(六)为适应学校行政办公自动化要求,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从2008年起,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晋升一般行政职务者,均要求参加成都大学行政人员上岗资格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内容和考试办法由人事处负责确定);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人员可免试。

(七)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工勤人员,三年工作考核合格,可以竞聘行政管理岗位,如受聘到行政管理岗位工作考核合格,符合晋升所需资格条件的,可按本人学历及受聘时间进行一般行政职务晋升。

(八)晋升一般行政职务后的工资变动,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九)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