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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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职工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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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工会:

经学校批准,我校今年的教职工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在4月11日进行。希望学校各部门工会根据活动时间,认真安排好本部门教职工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时间:4月11日(星期五);
2、活动地点:各部门工会自定;
3、请各部门工会负责人于4月9日前到工会115办公室领取相关资料;

4、活动要求:
各部门工会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本学院、部门的实际,把开展活动同我校今年的八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成都市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以及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认真谋划本部门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5、各部门工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对于集体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部门工会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安全预案报校工会。
6、活动结束后,请各部门工会于4月30日前向校工会交回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

工会联系人电话:王英:89875485
邵军:81169828

附:成都大学2008年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报送表

成都大学工会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