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成都大学招聘工作规程》,以下岗位需在校内选聘工作人员。校内选聘面向全校编制内教职工,教师、教辅及行政岗位选聘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组织,报名、考核等程序以各用人部门在人事处网页内发布的公告为准;辅导员岗位选聘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具体日程安排见学生处通知。
请各部门在11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确定拟聘人员由用人部门与应聘人员部门负责人沟通后,向人事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此次所聘人员于2007-2008学年下期开学前到岗。
成都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校内公开选聘人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