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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四季度医药费报销时间变更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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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教职工:

原定于12月5—6日报销四季度医药费的时间,现因故变更。变更后报销时间如下:


退休教职工:2008年元月3日-4日 地点:田家巷“红花教师苑”活动室

在职教职工:2008年元月8日-9日 地点: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