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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08年寒假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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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校区)、各部门:

寒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学校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假期中学校的稳定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现将今年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作出如下安排,望各部门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工作自查。

各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师生易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的特点,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等工作进行自查,要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责任并上报保卫处,努力做到万无一失。自查内容包括:

1、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

2、检查用火、用电、用水、用气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检查各种贵重物资、设备、现金及有价证券等是否妥善保管存放;

二、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的职工、学生和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自我防护意识。

1、教育师生员工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2、教育师生员工注意出行安全,不搭无载人资质的交通工具;

3、教育师生员工注意旅游安全,不自行前往地势险峻,道路危险或情况不明的地方游览;

4、教育师生员工注意消防安全,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注意人员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

5、教育师生员工注意治安安全,不酗酒滋事,不参与各类非法聚会、传销等活动。

三、各社会化企业和在校施工的公司要严格履行安全职责。

放假期间,各社会化企业和在校施工的公司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好保安力量,认真严格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对所管辖的区域,要分片包干,责任落实,任务到人,形成联防、群防体制,实行有效管理。各社会化企业和在校施工的公司须将假期中值班的领导、保安人员名单、值班时间于1月15日前报学校保卫处。

四、校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要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安全。

校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成都大学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校园、学生宿舍、教工宿舍等的安全管理。加强门卫、巡逻和守护,特别要加强对教学楼、图书馆、行政楼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护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对外来人员做到详细登记,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五、学校在放假期间,各校门开放时间。

1号门全天开放,2、3号门小门全天开放, 5号门封闭。

六、假期中有负责修建、装饰、维修等工作的部分单位,希望提前做好安排并及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

保卫处值班电话: 84616110 84616119

成都大学
200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