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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评选“嘉瑞钢构”毕业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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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学生发奋学习,勤于实践,全面成才,推动校企之间的科技交流与人才培养,四川嘉瑞钢结构工程公司在我校设立“嘉瑞钢构”奖学金,在部分专业毕业生中进行评优和奖励。根据 《成都大学与成都嘉瑞钢结构工程公司联合设立“嘉瑞钢构”奖学金协议》和《“嘉瑞钢构”奖学金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将奖学金的申请、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勤奋刻苦,成绩突出,所修课程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其中专业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必选课成绩单科不低于70分(以上不含补考成绩);

(3) 组织管理能力及集体观念强;

(4) 家境贫寒,立志成才,生活节俭,勇于克服困难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

二、奖学金人数分配

管理学院中的工商管理9名、市场营销7、会计专业2名;其中一等奖8名,二等奖10名;

工业制造学院学院中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3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公司预留4位名额在愿意到公司实习而没有在学院评上奖学金的同学中产生。

三、奖励办法

(1)一等奖学金共评10人,每人1200元,二等奖共评15人每人800元。

(2)所有获奖学生可以申请在四川嘉瑞钢结构工程公司实习3个月,实习工资按照公司标准给予发放,实习后由四川嘉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择优选择并负责安排工作,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奖学金评选办法:

1. 学生自愿申请,并填写表格。(申请表请在成都大学就业网“文件下载”下载,一式二份。)

2.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嘉瑞钢构”奖学金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审核和评议推荐。在12月30日下午5:00之前将初评结果及具体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具体材料包括:①学院评选工作总结;②学生申报表(一式二份);

3.成都大学“嘉瑞钢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表彰。



成都大学学生处
成都大学“嘉瑞钢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