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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十字扶贫迪岸传媒助学基金申请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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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学校按照四川省红十字会、成都市红十字会的相关要求,现正式开展红十字扶贫迪岸传媒助学基金的申请评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各学院(部)所有品学兼优、确实需要资助的在校大学生。

申请条件: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人均收入线以下);能够自觉遵法守纪;成绩比较优秀。

二、申请流程

(一)由各学院(部)贫困学生上交《红十字扶贫迪岸传媒助学基金申请表》。

(二)各学院(部)根据收集的表格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初选,各推荐1-2名向校团委提交初步初选结果。

(三)校团委、学生处对各学院(部)提交的初选名单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捐助名单,向省、市红十字会提交审核结果。

三、评审规则

(一)校团委、学生处对申请材料的初审规则

1、审核申请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按照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和品学兼优情况依次排序;

3、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相当的,优先考虑在校表现更好者(必要时,可附学院(部)相关部门、老师或同学的推荐证明材料);

4、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和在校表现都基本相当的,优先考虑学习成绩更好者(必要时,可附申请人自入学至申请日的期末考试成绩单)。

四、发放程序

红十字扶贫迪岸传媒助学基金金额为1000元/人•年

1、红十字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情况于2008年3月将捐助资金分别存入受捐助学生账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总表交基金办公室备案,同时将各学校的汇款凭证传至学校团委备案;

2、校团委在收到汇款凭证单后,通知受捐助学生查收,并在发放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请各学院(部)于2007年11月23日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至校团委207办公室,汇总表需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11月24日——28日校团委将对审批通过的受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即上报省、市红十字会。

咨询电话:028—84616132 颜明

附件:红十字扶贫迪岸传媒助学基金申请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校团委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