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现正式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国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和《成都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开展此次申请评定工作。
国家助学金申请范围:进入学院困难学生公示名单的2004——2007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3000元/人.年;二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00元/人.年;三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1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范围:进入学院困难学生公示名单的2004——2006级学生。(具体名额见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相关文件和表格可以到学生处助贷中心网页查询下载。
请各学院于2007年10月24前将初审拟公示名单汇总后报至学生处助贷中心,11月1日将公示通过的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申请表报至学生处助贷中心,汇总表需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
成都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0月19日
备注:各类上报表格见附件,请按表格填写相关数据。
附件1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
成都大学200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
2007——2008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