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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1日
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根据国家汉办重(2008)28号《关于选派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的精神,拟从我校推荐四名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正式编制在职教师

二、选拔程序:
自愿报名, 部门推荐, 学校推荐, 教育厅初选, 中美双方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合职业品德身心健康;
2.为我校正式编制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 专业不限,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优先考虑;
4.有较好的英语应用能力, 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5.普通话流利, 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以上;
6.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7.有汽车驾驶执照、文体特长者优先。

四、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 按期回国后全额退回。

五、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为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国际往返旅费及国外生活补贴;美方提供住宿、与工作相关的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汉语教师志愿者在外服务期间的国内工龄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1年

七、候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1.《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可由国家汉办网站下载;
2.《健康史及体检表》及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成都学院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

八、时间安排:
请有意报名的老师于2月15日前将所准备的材料交到学术交流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106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于2月22日前统一将材料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厅组织初审后,送国家汉办。

九、咨询电话: 8461607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