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门:
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技处开始受理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申报期从于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14日。现将申报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项目应符合《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资助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两年内可以完成。在研有校基金项目者不得申报。
2、2008年基金项目将重点资助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重大纵向项目的配套研究项目,以及申报纵向项目的预研项目,同时,将加大对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力度,以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具体申报参考本年度省科技厅、教育厅、社科联,市科技局、社科联等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3、为简化申报程序,校基金网上申报系统正在改版升级,故校基金项目暂时沿用纸质申报书申报,一律通过科技秘书呈交一式五份(院系或部门需初审并签署申报意见)并提交word文档及相关附件和证明各一份。
4、科技处项目咨询电话84616360,联系人刘嵬,或直接咨询学院科技秘书。
科技处
2007年12月18日
附: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项目申报书
2、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