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校区(学院):
为确保学校在国庆期间治安安全和政治稳定,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局机关的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我校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开展国庆前的安全大检查。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国庆前,保卫处和各学院、各职能部门要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把各类治安灾害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内部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发案少、秩序好。
1、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检查责任,要突出以防范火灾、爆炸、盗抢、诈骗、破坏、恐怖袭击、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为主要内容的检查重点,认真完善各项工作预案。
2、要严格对爆炸剧毒麻醉和放射性危险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情况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都要下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制,防止走过场。
3、对于学校节日期间举办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情况,要认真对活动场所实地勘察和安全检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保卫工作预案,严防出现人员挤、踩和建筑物坍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4、在此次国庆安全检查大中,要特别将危险爆炸物品作为此次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校园内部的食堂、学生公寓、留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室、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集中场所和停车场,要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对可疑物品要注意进行盘查。妥善加以处置。
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我校外籍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各校区(部门)、各学院在将检查情况与国庆期间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28日前报保卫处。
放假前,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对外出旅游的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留在校内的学生要按照学校纪律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学校保卫处要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一道做好外籍教师、外籍留学生的学习、工作、居住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其人身财产的安全。
四、以预防为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国庆期间,保卫处要严格校园内部治安管理,留够足够的值班、巡逻力量,加强各项技防、人防措施。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易于发案的场所的巡逻守护,坚决遏制重、特大案件和“两抢两盗”案件的发生。要严格校园内部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坚持机动车出入凭证、验证制度,严防机动车被盗抢案件的发生。
五、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制和重大情况报告制。
1、学校要安排假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
2、保卫处要加强落实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值班守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保卫处要组织力量对值班巡逻的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擅离职守的现象,要及时批评指正。
3、对因值班巡逻人员脱岗、漏岗而造成治安危害后果的,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检查组织者的相关责任。
在国庆期间前,我校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国庆期间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政治稳定。
保卫处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