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8年1月12-13日各学院初试,以初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现有以下人员进入复试。(见附件一)
因考生放弃,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岗位6城乡建设学院教师C(环境工程及设备)、岗位9城乡建设学院教师F(房地产经营管理)、岗位15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E(数字媒体及嵌入式方向)取消开考;岗位44医护学院教师B(护理学)减少1个招考名额,拟补充人数调整为1人;岗位44职业技术学院教师A(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减少1个招考名额,拟补充人数调整为2人。
请进入复试的人员于2008年1月16日带上身份证原件(代领者请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成都大学人事处313办公室领取复试通知书。如原系邮寄资料报名者,或自荐材料中科研论文、相关证明材料或报名资格审查表上所列科研、项目、获奖证明材料不齐者,请于领取复试通知书时一并提交相应材料(原件供审核、收复印件)。
复试分为理工科及医学组、文科(经济)及艺体组,具体情况如下:
理工科及医学组:工业制造学院教师A(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工业制造学院教师B(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业制造学院教师C(机械设计)、城乡建设学院教师A(土木工程)、城乡建设学院教师D(环境工程)、城乡建设学院教师E(工程管理)、经济政法学院教师A(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文化产业学院教师A(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医护学院教师A(临床医学)、医护学院教师B(护理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师A(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学前教育学院教师C(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文科(经济)及艺体组: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师C(传播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师D(对外汉语)、外国语学院教师A(英语翻译口译方向)、外国语学院教师C(英语文学文化方向)、外国语学院教师D(法语)、美术学院教师A(动画)、美术学院教师B(工业设计)、美术学院教师C(环艺设计)、美术学院教师E(绘画)、艺术学院教师A(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教师B(编导)、艺术学院教师C(影视表演)、学前教育学院教师A(特殊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院教师B(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体育部教师A(运动医学、生物化学)、体育部教师B(体育教育)
复试时间为2008年1月19-20日,复试方式为现场答辩,详情见复试通知书。
各岗位将以复试成绩及初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最后的总成绩,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人员。
成绩查询及联系电话:028-84616040。
附件:
各岗位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表
成都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