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07年我校共有毕业生7564人,比去年增加了2980人,增幅达65%。在校院两级就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全体就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诸多困难,圆满完成了学校下达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我校本、专科最终平均就业率为87.58%,超出学校定的目标任务7.58个百分点。
为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07年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于特别优秀的同志将推荐为“2007年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应是2007年在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教育、就业推荐工作、派遣工作以及完成毕业生就业率目标任务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名额及评选范围如下:
(一)“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共评选出3个学院(部)。
(二)“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8人。评选范围为校、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班班主任。
(三)“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评选3人。
二、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有切实可行的针对本学院(部)的就业工作计划和措施。
2、在2007年7月1日前就业率达到校就业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80%)。最终就业率(12月1日前)在84%以上。
3、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无事故。
4、积极贯彻“全员就业观”能挖掘内外潜力、采取行之有效的就业方法与措施,。
5、积极开展职业导航教育工作,开展就业指导教育工作。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积极搜集就业信息,主动作好本单位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2、及时、认真、准确作好本单位毕业生数据统计上报、毕业生离校教育等相关工作。
3、作好毕业生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宣传工作。作好毕业生就业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4、完成校就业领导小组制订的就业工作目标,其所在学院(部)或年级(班)就业率位居前列。
三、评选办法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1、各学院(部)党总支及学院(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出相应的先进集体。各单位于2008年1月18日前将先进材料、工作总结报学生处。
2、2008年1月30日前由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出先进集体。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1、各学院(部)党总支及学院(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或自荐出学校或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每个学院(部)限推1名候选人。各单位于2008年1月18前将先进个人推荐材料报学生处。
2、2008年1月30日前由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个人。
四、评选具体要求
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 ,一定要坚持标准、事实求是,好中选好,所报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事迹要突出,评价要正确。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
2008年1月8日
附件一:
成都大学20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
成都大学20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三: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