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1029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生安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4日
来稿单位审核 编辑
责编
各学院(部):

“十一”大假将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今年“十一”大假期间的学生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确保大假期间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安全。

一、加强大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学院(部)在放假前要对本院(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自我防护意识。
1.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2.教育学生注意出行安全,不搭乘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3.教育学生注意旅游安全,不自行前往地势险峻,道路危险或情况不明的地方游览;
4.教育学生注意消防安全,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注意人员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
5.教育学生注意治安安全,不酗酒滋事,不参与各类非法聚会、传销等活动。

二、各学院(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学院(部)值班安排请于9月28日前报学生处覃晓岚老师处。

三、“十一”大假期间,学院应掌握本院学生去向,学生外出,应到学院学工办备案。
学生处
200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