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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08年秋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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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各用工单位和各位学生:

2008年秋季学校各部门、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工作已经完成(各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核准数量名单附后)。为满足我校学生的勤工助学要求,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所有空缺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实行公开招聘(具体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2008年9月11——12日

二、招聘对象: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需持相关证明)

三、招聘地点: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学校各部门招聘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招聘(师生活动中心212)

四、招聘流程:

1、学生下载《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填写完后到学院盖章;

2、学生凭盖章后的申请表到相关用工单位应聘;学生处统一招聘的,由学生处面试。

3、用工单位通过用工面试,同意录用后收取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书,并于2008年9月13日之前送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4、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岗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正式录用的学生名单在成都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上公布。

5、被录用的学生于2008年9月16——18日到用工单位报到上岗,接受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及考核管理。

五、要求:

1、各用工单位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原则上不变,如果确实需要增加的,需出具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各部门、学院有临时用工需求的,可委托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招聘,用工报酬自付。

2、用工单位对不录用的学生不收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便于学生到其他的单位应聘,一旦收取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视同录用。

3、用工单位已经招聘的学生,必须将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于2008年9月13日前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没有及时备案或超计划招聘的学生,学生的工作酬金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4、持伪造证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上岗资格,并依照《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附件:1、成都大学2008年秋季用工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计划表

2、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

学生处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