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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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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100号)和《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校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08年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公示,《民事诉讼法学》等17门课程确立为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详见附件)。

请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切实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及时更新课程资源,保证课程网站的正常浏览。学校对立项精品课程实行年审制度, 审查合格的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2008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