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5.12汶川地震以来,成都大学作为受灾单位,从地方财政、社会企业及爱心人士接受了一批批救灾资金和物资,同时,校内师生踊跃捐赠、广献爱心,通过学校向灾区捐赠了部分钱物。为加强这些资金物资的监管,保证用于抗震救灾最需要的地方和人员,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精神,学校监察处拟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一、内容
1、从2008年5月12日以来各项资金物资接收情况。主要是拨付、捐赠钱物的单位、数量及到位情况,接受单位(部门)的登记及管理情况;
2、各项资金物资使用情况。主要是上缴、下拨钱物的去向,末端到位、使用情况及效果;
3、尚未使用钱物的存放、管理情况及下一步使用计划。
二、方法步骤
1、对我校涉及的有关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询问,索要资料并调查核实;
2、将检查情况向全校师生公示;
3、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三、时间 :9月8日至26日。
成都大学监察处
200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