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新进教师自学教育科学理论主要课程的通知》(川教函〔2008〕264号)及《关于组织高校新进教师自学教育科学理论主要课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川高师训〔2008〕2号)文件精神,2008年新进入我校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再举行集中岗前培训,改为自学教育科学理论主要课程的形式进行,并参加统一的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自学考试的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以及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此次自学和考试。
二、自学的内容和形式
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指导纲要》为依据,学习的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五门课程。教材统一使用上级部门指定的岗前培训专用教材。考试的内容原则上不超出教材范围。
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采取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
三、考试
学员按照要求自学完规定的课程后,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考试合格证书,作为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1.各卷满分均为100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2.考试时间安排
10月18日9:00—11:00 《高等教育学》(闭卷)
10月18日14: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
10月19日9:00—11:00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开卷)
10月19日14:30—16:30 《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开卷)
四、其他事项
1. 费用根据《成都大学教师岗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执行,即教学(辅导员)岗位考务费由学校统一报销,教材费和生活费用自理,非教学岗位费用自理。
⑴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四科合计200元。
⑵教材费95.00元:
《高等教育学》 20.2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 21.50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19.70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18.00元
《大学教学理论与方法》 9.80元
《自学辅导纲要》(各科合订本) 5.80元
3.新进教师在人事处人事科报到后请到人事处师资科交费,领取教材。
4.如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4616355。
成都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